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
指标标准(2022 年版)》的通知
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
根据省委考核工作安排, 省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制定了《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标准( 2022 年 版)》, 已经省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研究通过,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2022 年 8 月 1 日
抄送: 各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内部资料
妥善保存
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
指 标 标 准
(2022 年版)
中共山东省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 录
党的建设指标 1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1
2.党建引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1
3.加强学校组织体系建设 2
4.推动思政工作改革创新 2
5.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
6.加强新时代干部人才工作 4
7.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5
9.营造校园文化良好环境 5
10.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6
教育改革创新指标 8
一、落实重点任务 8
二、学科专业建设 8
三、师资队伍建设 10
四、人才培养能力与质量 13
五、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19
六、预算绩效管理 20
七、创新创优 21
八、满意度评价 23
党的建设指标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16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 1 ) 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情况( 4 分)。(2)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特别是落实“第一议题”制 度、中心组学习制度, 提高党组织思想力、引领力等情况。①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4 分) 。②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 习制度, 学习方案、频次、人员落实到位(4 分) 。③巩固拓 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常态化学习要求(4 分)。
2.党建引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16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 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 等情况。 ①在学校发展规划、争创“双一流”、省“双高”建设、 职教高地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公办高校党委切实把关定向、科学决策、推动落实( 4 分) 。 ②制定实施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具体措施,做到同谋划、 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4 分) 。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 策部署, 聚力创新突破, 制定实施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 上走在前的具体措施(4 分) 。④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积 极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4 分)。
3.加强学校组织体系建设(28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 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落实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党务 工作队伍配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 等情况。 ①公办高校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 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4 分) 。②公办高校健全完善党 委(常委) 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 议事规则、党 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 班子团结和谐, 运行机制顺畅 (4 分) 。③落实院(系) 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 则, 做到重大问题政治把关前置(4 分) 。④选好配强院系党 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组织员和党支部书记(4 分) 存 在院系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组织员和党支部书记配 备不到位情况的,每个扣 1 分。 ⑤重点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政 治能力提升计划、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质量攻坚计 划、党支部书记骨干培养计划(4 分) 。⑥提升党支部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严格落实“三 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4 分) 。⑦落实党员发展计划,严 格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4 分)。
4.推动思政工作改革创新(24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思政课建设、课程思政建设、马克
思主义学院建设情况, 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开展,专职思政课 教师、专职辅导员配备和待遇落实情况。 ①学校党委专题研究 思政课建设工作,制定思政课改革创新措施, 校院两级党组织 书记、校(院) 长为师生讲思政课、讲党课(4 分) 。②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全环境立德树人体系建设, 学校思想 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成效明显(4 分) 。③专职思政课教师、专 职辅导员配备达到规定要求(4 分) 。④落实思政课教师岗位 津贴, 落实辅导员绩效工资(4 分)。⑤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 落实教学计划、专项经费等。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发挥课程思 政作用(4 分) 。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推动落实课程 体系、教材体系、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等有关要求( 4 分) 。
5.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20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统 战工作任务落实、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等情况。 ①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 4 分) 。 ②完善校内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制度, 落实论坛、讲坛、讲座、 研讨会、报告会等“一会一报”制度(4 分) 。③建立健全网络 舆情监测预警与处置机制,开展网络舆情实战演练( 4 分) 。 ④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全国 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党委每年至少 2 次研究统战工作(4 分)。
⑤健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机制。健全师生宗教信
仰情况动态监测机制,做好信教团员教育转化工作( 4 分) 。
6.加强新时代干部人才工作(20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与实 施, 干部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和专业型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 人才育、引、管、用和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①制定实施干 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4 分) 。②公办高校注重选拔使用优 秀年轻干部和专业型干部,干部队伍结构合理(4 分) 。③干 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 群众满意度高(4 分) 。④党委会专题 研究人才工作, 实施党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 建立落实党委联 系服务专家制度(4 分) 。⑤人才育、引、管、用和激励保障 机制落实到位(4 分)。
7.维护校园安全稳定(24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学校安全稳定组织领导机制建立、 责任落实、经费投入, 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建设与专职队伍配备 等情况。 ①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组织领导机制,落实“一岗 双责”,每学期至少召开 2 次专题研究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会 议(4 分) 。②学校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评先树优、绩效考评 工作体系(4 分) 。③落实安全工作年度预算经费,建立经费 投入增长机制(4 分) 。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应急 处置演练( 4 分)。 ⑤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4 分)。 ⑥ 建立完善校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心理健康
教育教师配备到位(4 分) 。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2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 为十项准则》, 落实师德考核要求, 加强师德失范行为查处等 情况。①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深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4 分) 。②严格师德考核,将师德师 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 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 4 分) 。 ③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依法依规及时 查处师德失范行为(4 分) 。
9.营造校园文化良好环境(20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 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文明校 园创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及开展“红色云展厅”进校园活动等 情况。 ①强化典礼育人, 通过开学、毕业、节庆等典礼仪式增 强学生信仰信念、家国情怀(4 分) 。②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 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校园文化建设有 特色有成效(4 分) 。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积极创建 文明校园,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4 分) 。④组织开展 “红色云展厅”进校园活动(4 分) 。⑤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4 分)。
10.加强作风纪律建设(20 分)
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纪 律教育、警示教育, 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高校重点领域廉 政问题专项整治等情况。①组织开展“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专 项行动,落实作风建设十条要求(4 分) 。落实作风建设主体 责任不到位, 传达学习各级有关精神不及时, 未结合学校作风 建设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纠治、跟进督查的扣 1 分,严重悖 离“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造成负面舆情、师生反映强烈等不
良影响的,每发生一起扣 1 分。 ②持续纠“四风”树新风, 重点 整治“象牙塔”里的官僚主义,及时解决师生群众急难愁盼的现 实问题(4 分) 对学校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瞒案 不报、压案不查,造成负面舆情、师生反映强烈等不良影响的, 每起扣 1 分。学校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 题、“四风”问题,造成负面舆情、师生反映强烈等不良影响的, 或受到各级通报批评的, 每起扣 1 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本 单位工作期间,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或存在 “四风”问题, 查实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每起扣 1 分。 ③落 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清单管理,推动责任落实( 4 分)。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 学校 党委未做到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党委会(常委会)会议专题研 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落实年初向省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
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每起扣 1 分。对省级履行全面 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会议指出的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 体责任情况实地检查反馈的意见、上级日常督查检查抽查反馈 的问题, 未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的, 扣 1 分。 ④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 对重点岗位、重点事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 廉政风险开展排查防控(4 分)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 力, 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 造 成负面舆情、师生反映强烈等不良影响的,扣 2 分。对上级交 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 不督促落实, 或者拒不办理的,扣 2 分。未按规定开展重点岗 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的扣 2 分。高校重点岗位廉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 问题 整改不到位的, 扣 2 分。 ⑤强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 引导党 员干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4 分) 。对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 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未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并形成 有效机制的, 扣 1 分。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发生突出问 题的, 扣 2 分。未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的, 扣2 分。未开 展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的,扣 1 分。对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不重视、 不部署,未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布局的,扣 2 分。
教育改革创新指标
一、落实重点任务
1.落实省委省政府“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 略方法、 “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等决策部署情况,以及省委省 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70 分)
1.1 学校落实省委省政府“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 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等决策部署情况(30 分)
学校自评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省教育厅职能处室结合 平时掌握情况, 按照具体落实情况进行赋分。
1.2 学校紧密对接黄河战略发展需求,服务黄河流域生态 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40 分)
学校自评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省教育厅职能处室结合 平时掌握情况, 按照实际成效进行赋分。
2.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履行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 责任等情况 (I 类、 Ⅱ类、 Ⅲ类均20 分)
学校自评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属地政府结合平时掌握 情况,按照实际成效进行赋分。
二、学科专业建设
3.高水平学科建设情况(I 类70 分,Ⅱ类40 分)
3.1 学校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评 B 等级及以上学
科数(I 类 35 分,Ⅱ类 20 分)
对不同等级学科折合后计算总数,同类高校比较(下同); 采取归一法赋分,即同类高校中 B 等级及以上学科折合数最 大的高校得满分,其他高校按照折合数与最大值比例赋分, 下 同。
3.2 当年度学校 B 等级及以上学科、“811”建设学科、省高 水平建设学科等学科(同一学科按最高等级折合系数计算, 下 同) 占学校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比例(I 类 35 分,Ⅱ类 2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4.高水平专业建设情况(I 类45 分,Ⅱ类、Ⅲ类均60 分)
4.1 学校获批国家、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I 类 15 分, Ⅱ类、Ⅲ类均2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4.2 学校拥有国家和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国际实 质等效认证和教育部第三级认证的专业等高水平专业数量占 学校专业设置总数(按有在校生专业计算)的比例(I 类30 分, Ⅱ类、Ⅲ类均4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同一专业符合多个类型的, 仅按最高折 合系数类型计算,下同。
5.推进“四新”专业(含新兴交叉专业) 建设情况(I 类 20
分,Ⅱ类 25 分, Ⅲ类 35 分)
5.1 学校近年来推进“四新”专业建设情况,以及研究生培 养单位学位授权结构优化情况(包括学位点布局、精准培育成 效、培养类型结构优化等)。 (I 类 15 分,Ⅱ类 20 分, Ⅲ类 30 分)
学校重点围绕“四新”专业建设情况自评总结,并提供必 要的支撑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按照推 进举措及成效赋分;学位授权结构评价直接使用研究生教育综 合评价(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结果进行加权计 算。
5.2 学校近五年新上本科专业中新兴专业(2016 年以来新 增列入专业目录的专业)比例(按教育部批复情况统计, 五年 内无新增专业的,计 0 分) (I 类、Ⅱ类、Ⅲ类均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三、师资队伍建设
6.生师比及师资队伍结构( I 类 30 分,Ⅱ类 40 分, Ⅲ类 50 分)
6.1 学校当年度折合在校生数与专任教师总数比例(以事 业统计数据为准) (I 类、Ⅱ类均 15 分, Ⅲ类 20 分)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合格标准,得满分,每超出 0.2 扣 0.1 分,最低 0 分。
6.2 学校当年度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教师比例(I 类 10 分, Ⅱ类 15 分, Ⅲ类 1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6.3 学校当年度专任教师中具有 3 个月及以上行业企业锻 炼经历的教师(含外籍教师) 比例 (I 类 5 分, Ⅱ类 10 分, Ⅲ 类 2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7.高层次人才引育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50 分)
7.1 学校当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措施及成效(I 类、 Ⅱ类、Ⅲ类均20 分)
学校自评总结, 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 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按照人才引育举措及成效赋分。
7.2 学校当年度专任教师中, 近三年以来(2020 年以来), 作为负责人新增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或作为子课题负 责人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人数(I 类 10 分,Ⅱ类7 分, Ⅲ类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仅限教师以本校为完成单位获批的项目, 下同。
7.3 学校当年度专任教师中, 近三年以来(2020 年以来), 作为负责人新增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或作为子课题负 责人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人数占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
比例 (I 类 10 分, Ⅱ类 8 分, Ⅲ类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7.4 学校当年度专任教师中, 近三年以来(2020 年以来), 作为负责人新增获批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人数(I 类 5 分, Ⅱ类 7 分, Ⅲ类 1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体育类教师含担任奥运会、世界杯、世 锦赛和国际 A 级竞赛裁判,或担任全运会、全国学生(青年) 运动会、全国锦标赛等国家级比赛裁判长、副裁判长和比赛仲 裁;艺术表演类教师含担任国际 A 级竞赛评委,或担任国家 级艺术展演评委会主席(组长) 、副主席(副组长) ,下同。
7.5 学校当年度专任教师中, 近三年以来(2020 年以来), 作为负责人新增获批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人数占学校专任 教师总数的比例 (I 类 5 分, Ⅱ类 8 分, Ⅲ类 1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8.教授、副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情况(I 类、Ⅱ类均 20
分, Ⅲ类 30 分)
学校当年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Ⅲ类高校含专科生) 上课比例,按实际上课学时达到学校规定最低要求的人数计算, 未规定最低学时的,按上课学时达到或超过 32 学时的人数计 算,达到 100%为满分,其他按上课比例折算成绩。
四、人才培养能力与质量
9.高水平课程和教材建设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35 分)
9.1 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当年度生均新增获批国家和省 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思政课“金课”等高水平课程数 (以下统称高水平课程数, 同一课程符合多个类型的, 仅按最 高折合系数类型计算, 下同) (I 类、Ⅱ类均7 分, Ⅲ类 12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9.2 学校当年度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生均拥有的高水平课程 数 (I 类、Ⅱ类均 7 分, Ⅲ类 13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9.3 学校近五年以来(2018 年以来) ,师均荣获国家级优 秀教材奖励和省一流本科教材等高水平教材数(按当年度专任 教师数计算师均数, 下同;同一教材符合多个类型的, 仅按最 高折合系数类型计算;仅限本校教师主编并获奖的教材) ( I 类、Ⅱ类均 5 分, Ⅲ类 8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9.4 教育部最新通报的学校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覆盖率情 况 (I 类、Ⅱ类均 6 分, Ⅲ类 12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9.5 学校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情况。包括课程体系构 建、教材建设、优质课程和案例库建设等(I 类、Ⅱ类均 10 分)
直接使用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研究生素养能力提升工程) 结果进行加权计算。
10.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I 类、Ⅱ类、 Ⅲ类均35 分)
10.1 学校当年度师均新增获批省级本科教改重大(含子课 题) 、重点项目,省级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和教育部新文科、 新工科、新农科研究项目数(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0.2 学校近五年以来(2018 年以来), 师均获批省级本科 教改项目重大(含子课题)、重点项目,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项目数和教育部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研究项目数 (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0.3 学校近五年以来( 2018 年以来)师均获得省级及以 上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思政课教师教学比赛和 高校体育、艺术教师基本功大赛等高水平教学比赛奖励数量(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0.4 学校当年度专任教师中,近五年以来(2018 年以来) 在省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思政课教师 教学比赛和高校体育、艺术教师基本功大赛等高水平教学比赛 中获奖励教师比例(I 类、Ⅱ类5 分,Ⅲ类 1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0.5 学校当年度专任教师中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数量(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0.6 学校近五年以来(2018 年以来),获批省级及以上教 学团队、导学团队、虚拟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情况(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0.7 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典型示范引领、 培训、团队合作、评价机制建设等(I 类、Ⅱ类均 5 分)
直接使用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导师队伍领航能力提升工 程)结果进行加权计算。
11.实施校企合作办学情况(I 类30 分, Ⅱ类35 分, Ⅲ类 50 分)
11.1 学校当年度实施校企合作的本科专业数(含校企合作 项目及校企共建专业, 以双方协议为准; 同一专业与多个企业 合作的, 按一个专业统计)占本科专业设置总数(以有在校生 的专业为准)比例 (I 类 5 分, Ⅱ类 10 分, Ⅲ类 2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1.2 学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以实际挂牌或校内批文为准, 须有相关校企共建协议支撑,下同) 数占二级学院的比例 ( I 类 5 分, Ⅱ类 10 分, Ⅲ类 2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1.3 学校获批省级及以上现代产业学院数量 ( I 类、Ⅱ类 均 5 分, Ⅲ类 1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1.4 学校当年度参与研究生教育省级科教产融合协同育 人情况 (含相关高校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情况) (I 类 15 分,Ⅱ类 10 分)
直接使用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开放融合协同育人工程) 结果进行加权计算。
12.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I 类20 分, Ⅱ类 15 分)
12.1 学校当年度全日制在校生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 报告和有 3 个月以上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 下同)学习、 实习学生,以及国际学生( 限学习时间 3 个月及以上学生 )数 占比 (I 类、Ⅱ类均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2.2 学校当年度专任教师中具有 6 个月及以上国(境)外 学术经历的教师(含外籍教师) 占比 (I 类、Ⅱ类均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2.3 学校当年度实施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中外合作办 学机构内专业) 和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 I 类 10 分, Ⅱ类 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3.学生参加高水平竞赛获奖情况( I 类、Ⅱ类均 30 分, Ⅲ类40 分)
13.1 学校当年度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 生均获得全国性学 科竞赛决赛奖励、大学生科创大赛省级奖励和国家级、省级大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折合数量(以下简称生均高水平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数)(I 类、Ⅱ类均 10 分, Ⅲ类 2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3.2 学校生均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数年度同比增长 情况 (I 类、Ⅱ类均 10 分, Ⅲ类 20 分)
采用归一法对增长值赋分。其中, 增长值≤0 的,得 0 分。
13.3 研究生学术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情况。包括学校开展 学术规范教育, 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和实践创新研究, 参与国 家级、省级研究生创新大赛、暑期学校和学术论坛, 获批优秀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等情况。 (I 类、Ⅱ类均 10 分)
直接使用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研究生素养能力提升工程) 结果进行加权计算。
14.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开展情况(I 类、Ⅱ类、Ⅲ类 均 10 分)
14.1 学校近年来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情况(5 分)
学校自评总结, 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 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按照推进成效赋分。
14.2 学校当年度完成征兵任务情况( 5 分)
计分方法。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的,得满分;其他按完成比 例赋分。
15.毕业生质量(含学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学位论文抽检 情况、实现高质量升学情况) (I 类40 分, Ⅱ类50 分, Ⅲ类 60 分)
15.1 学校当年度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I 类 5 分, Ⅱ类 10 分, Ⅲ类 15 分)
达到 95%以上, 得满分; 其他按比例赋分。
15.2 学校 2022 届本科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截至 8 月 31 日)(I 类 10 分, Ⅱ类 15 分, Ⅲ类 20 分)
按照落实率≥85%、75%≤落实率<85%、落实率<75%三 个档次分别计分,同时对查实毕业去向落实率造假或违反教育 部“四不准”“三不得”规定的高校, 视问题严重程度进行扣 分。
15.3 学校当年度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升学情况(提供 30 名 优秀学生案例) ( 10 分)
省教育厅职能处室对学校案例, 结合学校办学基础、对应 升学高校水平和专业情况,进行赋分。
15.4 学校当年度学位论文抽检情况 ( 15 分)
直接使用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附加指标)结果进行加权
计算。
五、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16.师均年度到账科研经费情况( I 类、Ⅱ类均 50 分, Ⅲ 类 35 分)
16.1 学校当年度师均到账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经费(I 类、 Ⅱ类均 15 分, Ⅲ类 1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6.2 学校师均到账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经费年度同比增 长情况 (I 类、 Ⅱ类均 10 分, Ⅲ类 7.5 分)
采取归一法对增长值赋分。其中, 增长值≤0 的,得 0 分。
16.3 学校当年度师均到账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经费(I 类、 Ⅱ类均 15 分, Ⅲ类 1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6.4 学校师均到账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经费年度同比增 长情况 (I 类、 Ⅱ类均 10 分, Ⅲ类 7.5 分)
采取归一法对增长值赋分。其中,增长值≤0 的,得 0 分
17.学校代表性科研成果情况(I 类50 分, Ⅱ类40 分, Ⅲ 类 35 分)
学校当年度产出的代表性科研成果情况(提供不超过 20 项代表性成果, 如提交论文类成果,需包含一定数量的中国期 刊论文) 。
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评价赋分。
18.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服务、政策咨询及成果转 移转化等社会服务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80 分)
18.1 学校当年度与市县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联合开展或接受委托开展科研项目师均到账横向自然科学类 经费额度( 1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8.2 学校当年度与市县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联合开展或接受委托开展科研项目师均到账横向人文社科类 经费额度( 15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8.3 学校当年度开展成果转移转化(不含横向课题经费)、 社会培训、接受社会捐赠、测试费、产学研合作、技术服务等 多渠道筹资实际到账的师均社会收入经费(30 分)
采取归一法赋分。
18.4 当年度代表性科技成果转化和社科类成果被地市级 以上政府部门采用情况(提供不超过 10 项代表性成果转化(采 用)案例)(20 分)
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评价赋分。
六、预算绩效管理
19.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 15 分)
当年度学校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上年度绩效目标自评 及当年度绩效运行监控情况;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 情况;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专项绩效评价情况等。
学校自评总结, 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 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对各校预算管理规范性、有效性评价赋 分。
20.学校资产管理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5 分)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情况,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 租、处置事项审批情况, 出租资产公开招募承租方情况, 学校 开展资产绩效评价情况, 资产清查情况, 资产月报和年报按时 报送、数据准确情况,校办企业改革完成情况。
学校自评总结, 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 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对各校资产管理规范性、有效性评价赋 分。
七、创新创优
21.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情况( I 类、Ⅱ类、 Ⅲ类均45 分)
学校当年度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情况。 采取归一法赋分。
22.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情况( I 类、Ⅱ类、Ⅲ类均 15 分)
学校近年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情况 (突出当年改革情况)。
学校重点围绕本科教育情况自评总结,并提供必要的支撑 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按照改革举措及 成效评价赋分;研究生教育情况部分直接使用研究生教育综合 评价(开放融合协同育人工程) 结果进行加权计算。
23.学校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有关要求和绩效分配改革要求 落实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 15 分)
学校近年来落实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职称评聘有关要求和绩效分配改革要求情 况(突出当年落实成效) 。
学校自评总结, 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 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按照落实情况和改革成效评价赋分。
24.学校推进法治建设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 10 分)
学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法治情况;领导和工作 推动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内部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控、法 治机构建设和队伍情况; 法治工作成效、法治工作创新情况(包 括修订学校章程、落实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学 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等) 。
学校自评总结, 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 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学校发展建设举措及成效评价赋分。
25.学校改革经验推广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 15 分)
学校当年度典型改革创新经验被省级及以上部门(媒体) 宣传报道和经验推广情况(限推荐 20 条)。
学校自评总结, 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 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按照改革创新经验内容, 以及宣传报道 的影响力等评价赋分。
26.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内部管理、思 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办学特色(I 类、Ⅱ类、Ⅲ类均25 分)
学校利用自身学科专业优势, 在高层次人才引育、人才培 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内部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 办学特色(限推荐 5 条, 其中思想政治教育为必选项)。
学校自评总结, 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省教育厅职能处 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按照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性、突出成效等 评价赋分。
八、满意度评价
27.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年度工作成效、领导班子、 公益服务的满意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50 分)
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及职能处室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评价赋 分。
28.师生代表对学校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的 满意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50 分)
根据评价主体满意度反馈情况赋分。
29.近三年毕业生就业单位代表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等的 满意情况(I 类、Ⅱ类、Ⅲ类均50 分)
根据评价主体满意度反馈情况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