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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章丘区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9-29 [来源]: [浏览次数]:

章人才办发〔2022〕6号

关于做好章丘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通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助力济南东部新区强势崛起,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百脉英才磁聚计划”助力济南东部新区强势崛起的意见》(章发〔2020〕9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创新人才是指章丘区企业引进或自主培养从事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研发或高端管理工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章丘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引进培养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均可申报。相关产业领域聚焦四大产业集群,引才领域重点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都市农业、现代物流、文旅康养等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条件

(1)综合实力较强、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应连续盈利)、社会信誉较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

(2)拥有或正在筹建相关领域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一定比重。

2.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截止2022年12月31日),符合《关于实施“百脉英才磁聚计划”助力济南东部新区强势崛起的意见》规定及以下条件:

(1)企业引进人才,须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2)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方向,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海外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1项与企业主产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在用人单位关键技术岗位,或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销售、资本运作能力的人才,参与推进企业重大技术、重要项目研发,且取得突出成绩。

对于特殊行业、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到本科学历。对于海外高端人才,无法全职引进,但与企业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合作项目取得了重大突破,能够为企业及社会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也可一并申报。

三、申报方式

1.企业申报。各镇街及区工信局、开发区等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对企业管辖关系,将此申报通知转发至所辖企业,指导企业做好区级创新人才申报工作。各企业在接到申报通知后,要认真研究申报条件,筛选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组织如实填写《章丘区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企业盖章后,于10月9日前报对应的镇街或相关部门(初审单位)。每家企业申报最多不超过5人,请各企业精选人才骨干予以推荐申报。

2.部门审核。各镇街及区工信局、开发区等牵头单位负责对所辖企业提报材料进行初审,认定合格的,盖章同意后,10月10日前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龙泉大厦10034房间),一并报送电子版邮箱:jnzqrcb@jn.shandong.cn。截止日之后提报的材料不再受理。

3.专家评审。聘请行业领域专家,组成创新人才评审小组,对申报人选的专业水平、技能特长、发展贡献等情况进行专业评审,并给出最终评审意见。

4.综合论证。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开发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论证组,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论证。

5.会议研究。经评审、论证符合标准条件的引进人才,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6.公开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纳入全区高层次人才数据库管理。

四、其他事项

对于推荐的申报人,申报单位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各镇街、相关部门(初审单位)要加强对所管辖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为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供必要的协调服务工作,对于材料的初审环节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对附件证明材料有问题的,初审单位要及时退回重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照进度安排,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委组织部人才办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监督考核,将申报和后期管理服务等情况纳入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申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可联系咨询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电话:83213095,邮箱:jnzqrcb@jn.shandong.cn。

附件:章丘区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