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人才办发〔2022〕7号
关于做好章丘区特殊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激发各企业优秀人才创新动力,广泛凝聚发展共识,助力济南东部新区强势崛起,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百脉英才磁聚计划”助力济南东部新区强势崛起的意见》(章发〔2020〕9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特殊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我区企业柔性或全职引进培养(柔性引进指2017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学历、职称、年龄等条件不符合《章丘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五类人才要求,无法纳入五类人才管理,但能带动产业发展,或对企业技术研发、管理等发挥重要作用的特殊人才。相关产业领域聚焦四大产业集群,引才领域重点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都市农业、现代物流、文旅康养等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综合实力较强、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应连续盈利)、社会信誉较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及生活条件。
2.拥有或正在筹建相关领域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一定比重。
(二)申报人选条件
柔性引进的优秀人才需与企业签订书面协议,且参与企业重点研发项目或从事高层管理事务;全职引进的人才,须与企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应的聘用(劳动)合同。同时,应符合以下三种特殊人才的相关条件:
1.管理类特殊人才。有丰富的从事企业管理的经验,现阶段在企业重要的管理岗位任职,在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生产经营效益、推动实现重大改革创新等层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企业发展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2.研发类特殊人才。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有参与企业重大研发项目的经历,当前在企业也承担重要的研发任务,或者在某一领域具有专利,在推动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企业发展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3.技能类特殊人才。有一技之长,有丰富的从事技术岗位工作经验,当前在关键技术岗位承担重要职责,或提供重要技术支持,是新工艺应用或新技术创新的重要执行者,在推动企业技术优化改造、工艺流程升级更新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企业发展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申报方式
1.下发通知。各镇街及区工信局、开发区等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对企业管辖关系,将此申报通知转发至所辖企业,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企业申报。各相关企业对照申报通知要求,对于本企业引进培养的特殊人才进行梳理,符合申报要求的,组织如实填写《章丘区特殊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企业盖章后,于10月9日前报对应的镇街或相关部门(初审单位)。每家企业申报最多不超过2人,请各企业精选人才骨干予以推荐申报。
3.部门审核。各镇街及区工信局、开发区等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提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认定,认定合格的,盖章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龙泉大厦10034房间),一并报送电子版,邮箱:jnzqrcb@jn.shandong.cn。截止日之后提报的材料不再受理。
4.专家评审。聘请行业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人选的专业水平、技能特长、发展贡献等情况进行专业评审,并给出最终评审意见。
5.综合论证。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开发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论证组,对申报人选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6.会议研究。经评审、论证符合标准条件的特殊人才,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7.公开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纳入全区高层次人才数据库管理。
四、其他事项
对于推荐的申报人,申报单位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各镇街、相关部门(初审单位)要加强对所管辖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为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供必要的协调服务工作,对于材料的初审环节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对附件证明材料有问题的,初审单位要及时退回重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照进度安排,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监督考核,将申报和后期管理服务等情况纳入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申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可联系咨询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电话:83213095,邮箱:jnzqrcb@jn.shandong.cn。
附件:章丘区特殊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